如果使用者在 30 天內未收到電子郵件或回覆,我要如何重新傳送加入 myTI 公司帳戶的邀請函?
凡是擔任管理員或採購員角色的人員,均可重新傳送邀請函給使用者。執行方法如下:
- 登入您的 myTI 公司帳戶儀表板。
- 瀏覽至 myTI 儀表板左側的「公司帳戶」,按一下「您的團隊」。
- 從「管理您的團隊」頁面找出您先前邀請的使用者。在該列的右側,按一下「重新傳送邀請」。
- 「狀態」欄將繼續顯示「已邀請」(如果自初始邀請以來已少於 30 天),或從「已過期」變更爲「已邀請」(如果自初始邀請以來已超過 30 天)。